一、緣起
人權鬥士愛蓮娜‧羅斯福1948年推動並起草世界人權宣言,一生提倡人權,落實人權理念。為加強人權教育及交流,鼓勵社會大眾重視人權議題,進而參與人權相關活動,國家人權委員會規劃辦理「Short出人權精彩-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」,促進參與者關注及瞭解人權議題,透過影像、聲音等多媒體作品,深化各年齡層人權理念。
傳達、紀念、推廣、宣導或連結人權觀念之內容或行動,促使社會大眾日常對人權議題之關注,須融合國內、外具有人權意涵的紀念日,作為創作發想素材。
三、報名時間
即日起至 2025年 2月 14日23:59止。
四、參賽資格
(一)不限國籍,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備中華民國居留或學生身分。
(二)本競賽分為兩組別進行報名:
(1) 學生組:高中職至大專院校在學學生(含碩博班,不含在職專班),需提供在學證明文件。
(2) 社會組:18 歲以上之社會人士,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。
(三)可採「個人報名」或「團體報名」形式,惟不可兩種形式皆報名,報名規範如下:
1. 個人報名:
(1) 每人投稿件數以 3 件為限。
(2) 請勿將相同內容影片重複上傳,若發現重複上傳時,將以最後上傳的作品視為有效件,其餘相同內容影片皆列為審核不通過。
2. 團體報名:
(1) 團體參加成員至多 5 名,填列1名聯絡人代表填寫報名表單,作為指定授權代表人,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活動過程之聯繫、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。
(2) 同一人不得跨隊伍報名參加。
(3) 每團體投稿件數以 3 件為限。
(四)報名之所有成員和代表者,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。若有任何爭議產生時,概由聯絡人代表自負相關責任,主辦單位將保持中立且不涉入上開爭議。
五、繳交作品說明
作品規格
1. 影片長度:30至 60秒。
2. 影片格式:1080 x 1920像素(含)以上,直式影片長寬比為 9:16 之等比例規格影片,MP4檔。
3. 將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,作品形式不拘,可用平板電腦、手機、相機、攝影機等拍攝短片,亦可以動畫形式呈現,且作品須為作者原創,若作品使用AI藝術生成軟體進行創作,需於填寫報名資料時自行揭露,並保證為真實揭露,倘若揭露不實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權利。
4. 表現形式:影片不限於劇情、音樂或舞蹈等呈現方式;禁止反宣傳,不得出現種族、性別歧視、違反善良風俗與公共秩序等內容。
5. 影片畫面必須出現「Short 出人權精彩」正體中文標準字樣。
6. 影片中(含片尾的ROLL卡)不得出現參賽者、製作團隊、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或團隊LOGO等足以識別參賽個人或團體資訊之元素。
7. 影片中不得出現剪輯軟體浮水印。
8. 請勿將相同內容影片重複上傳,若發現重複上傳時,將以最後上傳的作品視為有效件,其餘相同內容影片皆列為審核不通過。
9. 影音作品如已獲得國內、外獎項,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之競賽、已授權予其他單位者,均不得參賽。若為政府部門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(包括自製、委製、外製),亦不得報名參賽。
10. 另於入選公告後,主辦單位得使用參賽者需影片,作為社群平台推廣、相關典禮、活動推廣使用。
六、報名方式
本活動採線上報名,參賽者僅得於競賽網頁投稿,於報名時並應注意下列事項:
所有參賽者及成員須親簽並上傳以下資料:
(1) 「Short出人權精彩-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」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(2) 「Short出人權精彩-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」著作權財產權授權同意書
(3) 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,於參賽時提供「Short出人權精彩-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」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(4) 委託人因故無法出席頒獎典禮,委託人請填寫「Short出人權精彩-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」代領委託書
(5) 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
(6) 倘使用合法授權之音樂,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
七、活動時程
徵件時間:即日起至2025年 2月 14日 23:59止
八、聯繫資訊
若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,歡迎於週一至週五早上 9:30 至下午 5:30,使用電子信件或撥打活動專線,聯繫「2024 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」徵件小組。
活動專線:02-2505-1180 轉分機 789,楊先生
電子信箱:nhrcshorts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