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競賽轉通知】2024 南瀛獎
● 宗 旨
鼓勵當代藝術創作,推動全民美育,提升藝術水準。
● 指導單位
文化部、臺南市政府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、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
● 徵件日期
自2024年6月1日零時起至6月30日下午5時止。
● 報名方式
一律採線上報名。請至2024南瀛獎網站(http://nanyingaward.tainan.gov.tw/)進行線上報名,無需列印紙本報名表寄回。
● 參賽資格
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。以團體參賽者,其成員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● 參賽類別
類別 說明
平面創作類 以平面媒介或對繪畫性內容進行探索與操作之創作。
版次性作品請標明版數、版種。
空間與複合媒體類 以雕塑、立體、裝置或其他具空間表現特徵之創作。
影像與新媒體類 含攝影、錄像與使用新媒體New Media或科技藝術創作之互動裝置、聲音藝術、數位音像、網路藝術與多媒體等創作作品。
註一、各類參賽作品尺寸不限,惟獲入選後,作品佈展請建議參考評審場地及展場高度。
註二、評審及展覽場地:展場高度240公分。本中心入口寬205公分、高217公分;貨梯入口寬150公分、深270公分、高230公分,限重2000KG。
● 參賽方式
一、參賽作品規範:
主要作品為2021年之後完成之單(組)件創作。
參加類別不限,每類限送一(組)件,同(組)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。
二、初審送件:
個人資料(包含最高學歷、展歷)
創作理念
請自行選定類項,依規定上傳主要作品1件及參考作品2件之圖檔,圖檔限2MB以下之JPG檔。
(1) 平面作品須上傳3張圖檔,包含1張全貌及2張局部畫面。
(2) 空間與複合媒體類作品每件需有1張全貌與2張不同角度的圖檔。
(3) 新媒體類動態影音或音像裝置類作品需有3張截圖或不同角度之照片。
動態影音作品請透過Vimeo/Youtube等網路空間,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中,以利下載。影音作品需另剪輯3分鐘以內之精簡版內容,並呈現空間、裝置示意之影片。
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,預定於2024年7月19日前公布初審入選名單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複審送件與佈展規範:
送件
(1) 通過初審者,請將參與初審之主要作品原件,送達新營文化中心參加複審。逾期視同放棄複審資格。
(2) 收件時間為2024年8月15日(四)至20日(二),每日9:00-17:00。
(3) 採郵寄或貨運送件者,運費由參賽者負擔,運送過程所致損失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(4) 複審送件作品須與初審內容相符,不得增刪作品內容,違者取消複審資格。
(5) 作品原件需裝裱完整。易碎及精細作品需附加襯墊,或妥善盒裝。若因包裝不完全致作品損壞,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(6) 作品空間、重量需適於展覽場地並便於搬運。作品如有特殊佈置規格或組裝困難者,參賽者應全程參與搬運、佈置。
佈展
(1) 主辦單位負責整合並協調展覽空間,並得視各場地狀況彈性規劃作品佈展。
(2) 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,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,或不予展出。
(3) 自行佈展者,請於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,逾期視同棄權。
(4) 作品裝置不得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。
(5) 展出作品所需之佈置材料、工具、器材設備(含展示設備、特殊展櫃等)、人員、作品運輸、食宿等請參賽者自理。展出所需之電源配置(以提供3組為限)、油漆及基本木作隔間由主辦單位協力廠商負責施作。
● 展覽日期
2024
8.24~10.20
展出期間作品不得更換或提借。
● 展覽地點
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各展館。
展出期間作品不得更換或提借。
● 獎 勵
南瀛獎
不分類遴選3名
獎金50萬元
獎座、獎狀各乙式與專輯5冊。3年內由文化局邀請專業策展人為得獎者策劃一檔個展或聯展。
類別獎
分類項遴選,各1名
獎金10萬元
獎座、獎狀各乙式與專輯3冊。
優選獎
分類項遴選,若干名
獎金5萬元
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。
優選獎
分類項遴選,若干名
獎金2萬元
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。
入選獎
分類項遴選,若干名
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