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競賽轉知】2024 南瀛獎

2024-01-31

【競賽轉通知】2024 南瀛獎

● 宗 旨

鼓勵當代藝術創作,推動全民美育,提升藝術水準。

● 指導單位

文化部、臺南市政府

主辦單位
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、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

● 徵件日期

自2024年6月1日零時起至6月30日下午5時止。

● 報名方式

一律採線上報名。請至2024南瀛獎網站(http://nanyingaward.tainan.gov.tw/)進行線上報名,無需列印紙本報名表寄回。

● 參賽資格

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。以團體參賽者,其成員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
● 參賽類別

類別 說明

平面創作類 以平面媒介或對繪畫性內容進行探索與操作之創作。

版次性作品請標明版數、版種。

空間與複合媒體類 以雕塑、立體、裝置或其他具空間表現特徵之創作。

影像與新媒體類 含攝影、錄像與使用新媒體New Media或科技藝術創作之互動裝置、聲音藝術、數位音像、網路藝術與多媒體等創作作品。

註一、各類參賽作品尺寸不限,惟獲入選後,作品佈展請建議參考評審場地及展場高度。

註二、評審及展覽場地:展場高度240公分。本中心入口寬205公分、高217公分;貨梯入口寬150公分、深270公分、高230公分,限重2000KG。

● 參賽方式

一、參賽作品規範:

主要作品為2021年之後完成之單(組)件創作。

參加類別不限,每類限送一(組)件,同(組)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。

二、初審送件:

個人資料(包含最高學歷、展歷)

創作理念

請自行選定類項,依規定上傳主要作品1件及參考作品2件之圖檔,圖檔限2MB以下之JPG檔。

(1) 平面作品須上傳3張圖檔,包含1張全貌及2張局部畫面。

(2) 空間與複合媒體類作品每件需有1張全貌與2張不同角度的圖檔。

(3) 新媒體類動態影音或音像裝置類作品需有3張截圖或不同角度之照片。

動態影音作品請透過Vimeo/Youtube等網路空間,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中,以利下載。影音作品需另剪輯3分鐘以內之精簡版內容,並呈現空間、裝置示意之影片。

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,預定於2024年7月19日前公布初審入選名單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。

三、複審送件與佈展規範:

送件

(1) 通過初審者,請將參與初審之主要作品原件,送達新營文化中心參加複審。逾期視同放棄複審資格。

(2) 收件時間為2024年8月15日(四)至20日(二),每日9:00-17:00。

(3) 採郵寄或貨運送件者,運費由參賽者負擔,運送過程所致損失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
(4) 複審送件作品須與初審內容相符,不得增刪作品內容,違者取消複審資格。

(5) 作品原件需裝裱完整。易碎及精細作品需附加襯墊,或妥善盒裝。若因包裝不完全致作品損壞,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
(6) 作品空間、重量需適於展覽場地並便於搬運。作品如有特殊佈置規格或組裝困難者,參賽者應全程參與搬運、佈置。

佈展

(1) 主辦單位負責整合並協調展覽空間,並得視各場地狀況彈性規劃作品佈展。

(2) 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,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,或不予展出。

(3) 自行佈展者,請於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,逾期視同棄權。

(4) 作品裝置不得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。

(5) 展出作品所需之佈置材料、工具、器材設備(含展示設備、特殊展櫃等)、人員、作品運輸、食宿等請參賽者自理。展出所需之電源配置(以提供3組為限)、油漆及基本木作隔間由主辦單位協力廠商負責施作。

● 展覽日期

2024

8.24~10.20

展出期間作品不得更換或提借。

● 展覽地點

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各展館。

展出期間作品不得更換或提借。

● 獎 勵

南瀛獎

不分類遴選3名

獎金50萬元

獎座、獎狀各乙式與專輯5冊。3年內由文化局邀請專業策展人為得獎者策劃一檔個展或聯展。

類別獎

分類項遴選,各1名

獎金10萬元

獎座、獎狀各乙式與專輯3冊。

優選獎

分類項遴選,若干名

獎金5萬元

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。

優選獎

分類項遴選,若干名

獎金2萬元

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。

入選獎

分類項遴選,若干名

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。

未提供相片說明。